當前位置:首頁 > 互聯網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宣傳告知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切實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區屠宰行業“強監管 保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部署要求,自2023年2月起,桂林市農業農村局聯合桂林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以及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開展生豬私屠濫宰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生豬私宰點的執法巡查力度,一經發現,一律予以取締;嚴厲查處私屠濫宰、生產病害或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法律依據:

1、《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從事生豬產品銷售、肉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餐飲服務經營者、集中用餐單位生產經營的生豬產品,必須是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

3、《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舉報電話:

0773-5886626

1?8?0?7?8?3?3?1?9?8?3?

桂 林 市 農業農村局

桂林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推薦DIY文章
win11網絡不穩定的解決方法
Win11恢復聲卡驅動的方法
電腦qq背景設置全透明的方法 速看
網易云音樂播客上傳作品教程 今日熱搜
鐵路12306添加乘車人的方法-每日播報
小紅書發布動態的方法
精彩新聞

超前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