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發布
(相關資料圖)
寧夏回族自治區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筆試違紀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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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規定,經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對2023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中發現的15名違紀違規考生作出如下處理:
一、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6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5464227702322的1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3164216001110、3164231404617、3164227300501、5464227606319、4164024703423的5名考生《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無效。
二、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經提醒仍不停止答題的7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1164215000512、4264216302926、1164215006122、3164058204802、5464227700316、5464227702320的6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2164013001514的1名考生《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無效。
三、故意損壞試卷的1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1164215101703的1名考生《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無效。
四、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的1名考生,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1164215106014的1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無效。
來源:寧夏人事考試中心
(來源:銀川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