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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6月14日丨鑫宏業(301310.SZ)公布,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正常運營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情況下,使用合計不超過19億元(含本數)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使用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含本數)的閑置自有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范圍內進行投資決策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該授權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