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發明需符合何種標準認定
1.以單位的業務范圍來劃分。即凡是屬于單位業務范圍內的有關發明創造,均認為是職務發明。從單位的角度看,單位雇傭職工的目的就是為了發展其業務,職工有義務為發展單位的業務而努力,因此,職工完成的一切在單位業務范圍內的發明創造行為均屬于履行職務。
2.以完成發明創造是否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作為劃分職務與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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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完成發明創造的時間是否是業余時間作為劃分職務與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標準。
4.以單位是否立項作為劃分職務與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標準。
5.依照崗位責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約定的范圍作為劃分標準。
二、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人是誰
找法網提醒,職務發明是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機關法人等組織包括互聯網媒體平臺的工作人員為了執行本單位或者本平臺的工作任務或者是主要利用了本單位和本平臺的各種資源與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性的發明創造。
1.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2.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三、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是什么
職務發明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