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網上預約,再現場核驗車輛、審核
時間為6月20日至12月20日
(資料圖片)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動三輪車管理,依據省、市有關規定,市交警支隊將于6月20日起在阜城開展電動三輪車備案工作。6月13日,市交警支隊發布通告,公布電動三輪車備案細則。
通告稱,備案對象為2023年6月10日前購買的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于載客或者載貨的三輪車輛。備案時間為6月20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再進行備案。
備案依托互聯網技術,搭建阜陽市電動三輪車備案系統。市民可關注微信公眾號“阜陽公安交警在線”,點擊“電動三輪車備案”—“業務辦理”,然后錄入車輛所有人信息及車輛信息,并預約備案網點。
經備案網點工作人員現場核驗車輛、審核后,系統自動生成阜陽市電動三輪車備案證,發放備案標志并在車輛左側指定位置噴涂“YBA”(已備案)標記,屬于載貨類型的電動三輪車還將噴涂“禁止載人”標識。
此外,電動三輪車所有人可通過微信公眾號“阜陽公安交警在線”—“電動三輪車備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查詢所屬車輛是否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阜城范圍內先行設置16處備案網點,后續根據備案需要進行優化調整。
據介紹,目前在用的電動三輪車分為合規電動三輪車和不合規電動三輪車。合規電動三輪車是指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已列入工信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車輛。合規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需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不在此次備案范圍。
“不合規的電動三輪車是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車輛。該類型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不屬于機動車。”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省、市相關管理規定,實施三年過渡期管理,核發臨時通行號牌,過渡期內可以上道路行駛,過渡期結束后禁止上路行駛。
需要注意的是,電動四輪車不在此次備案范圍。請廣大市民購買使用正規的小微型新能源車,依法登記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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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16處備案網點
實驗中學交警崗點、萬達廣場交警崗點、河水交警中隊、阜南路交警中隊、南站交警崗點、新陽路交警崗點、阜合產業園交警崗點、一中交警崗點、商貿城交警崗點、伍明交警中隊、寧老莊交警中隊、紙廠交警崗點、火車站交警崗點、插花交警中隊、袁寨交警中隊、直屬八大隊交警崗點。
電動三輪車臨時號牌(樣牌)